发布时间:2020-07-09 18:24:00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张跃
《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其精神内涵,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7月8日,平昌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该《条例》。
会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郭苏苇介绍了《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出台背景,着重讲解了《条例》的出台实现了“三个第一”,并对《条例》的总则、化解主体、化解机制、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做了简要解读。全体干部职工就如何普及纠纷多元化解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对《条例》和人民调解在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