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司法局大力开展《民法典》七进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24 16:24:20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张跃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普法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民法典》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赶集日、重要时节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民法典走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水平。逐步实现“六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每月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通过办法治讲座和讲法治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民法典》,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加深了各生产经营者对《民法典》的认识,对于在今后工作中依法生产经营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六是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定期组织单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七是坚持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着力提高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寺庙”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法律宣传栏、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辖区内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学习《民法典》,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遵纪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