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司法局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发布时间:2022-01-20 16:14:14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宋吕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一大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平昌县司法局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七五”普法以来,平昌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等活动,打造法治文化示范带,建成20余个法治文化阵地,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法治示范点和1个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平昌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