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务工群众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22-12-16 14:22:13 来源:大河镇 浏览量: 作者:程进
2022年,巴中市南江县利用省级以工代赈资金304万元,撬动地方资金30万元,实施了大河镇芭蕉溪村2022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计划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园区实施土地整理800亩,新建1.2米宽生产便道2公里。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始终坚持把群众意愿、群众需求和群众利益作为核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推进项目实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保证。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以工代赈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连片领导为副组长,以工代赈业务人员、项目村驻村干部及项目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以工代赈工作小组,负责以工代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多次邀请市、县以工代赈负责人来现场指导项目理事会的成立及定人定岗定酬方案和租聘购工作方案的审定,监督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做细做实“两个方案”,强化前期准备
一是做细做实定人定岗定酬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由大河镇牵头,重点对芭蕉溪村及周边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因疫情影响滞留户进行全面摸排,准确统计在家劳动力、劳动技能状况和群众务工意愿,科学编制劳动力组织方案。项目计划下达后,由务工群众管理小组对照劳动组织方案核实、了解务工群众参加务工的意愿,初步形成《务工群众定人定岗定酬方案的建议稿》,明确务工群众姓名、务工时间、务工岗位、务工报酬、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群众属性等,以及选择务工群众、报酬标准设置、务工时间安排的基本原则和条件。经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后举手表决形成《务工群众定人定岗定酬工作方案》。二是做细做实租聘购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理事会研究起草《租购聘工作方案建议稿》,明确价比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时间安排、询价对象基本条件、询价对象范围和数量、比价原则等内容,以及询价比价结果评比办法、结果运用办法。经征求村两委成员意见后进行修改,召开第一次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建议稿,经村支部委员举手表决后形成《租聘购方案工作方案》。
采取“多形式全过程”公示,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三级公示”制。项目计划下达后县级发改部门和大河镇在政府门户网站对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公示,项目村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的知晓面和知晓率。二是开展动员大会。由大河镇牵头,项目村负责,在项目村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讲清楚以工代赈政策和要求,尤其是对劳动力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三是开展入户宣传。对特殊困难群众,大河镇、项目村两委班子和党员代表组建5人小组深入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动员,宣讲以工代赈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劳务组织、劳务报酬等政策,提升他们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自项目谋划以来,开展入户宣传3轮次,涉及村民600户1500余人。四是施工过程公示。施工过程中,将建设规模及内容、技术标准、施工期限、务工群众信息、按工种工时明确的劳务报酬标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及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止目前,已发放39名务工群众劳务报酬10.69万元。五是设置永久性项目公示牌。项目完工后,设置永久性项目公示牌,形成长期有效监督。
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严格规范实施程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要求严格按照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项目,严禁变相规避招标。二是严格规范务工管理。落实专人考核,每天对群众务工时间和务工内容、机械台班及材料明细进行登记,分类建立台帐,并报理事会审核后公示,确保劳务报酬、机械费和材料费发放有理有据。三是严格规范资金管理。采用县级报账制度,项目理事会作为报账主体,由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方签字后,劳务报酬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发至每个务工群众手里,机械费、材料费由县财政发放至签订租聘购合同的相关公司账户。报账资料复印件报镇财政所备案并建立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