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镇扎实开展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3-02-07 13:24:37 来源:清江镇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清江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居)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各村房屋排查员根据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二、细化任务,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依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各类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重点来抓。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三、建立问题清单,立行整改。对于排查出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帐,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分类管控、整治。对住户立即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并立即疏散撤出房屋内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开展整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进行标识封堵,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抓落实。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清江镇共排查房屋11262户,其中经营性用房583户,对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清江镇将继续坚持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