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大河镇 “三举措”切实筑牢清明假期文物保护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3-04-01 10:28:36 来源:南江县大河镇 浏览量: 作者:李芬芬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加之当前是春季防火关键期,文物保护单位人物流增加,文物火灾等安全风险上升。为此,大河镇向辖区内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发出工作提示,要求相关文物保护单位高度重视,再接再厉,增强文物保护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对火灾等安全风险的高度警觉,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筑牢大河镇清明假期文物保护安全防线。
高度重视,强化宣传。为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规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大河镇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为思想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利用各种会议、森林防火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微信(QQ)群广等平台,广泛开展文物保护防火防盗宣传工作,相关文物保护单位落实1名文物保护义务看护员,具体负责文物保护工作义务宣传和巡查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持续常态进行巡查防范,严厉打击文物犯罪,预防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重点针对清明期间各村(社区)民俗活动频繁,大河镇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议广大群众在祭扫期间切实做到安全防火护环境,防火于“未燃”,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使用规定,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不但有效保护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生态环境,更是为争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走出了“一大步”。截止目前,大河镇全覆盖排查了园宝山保路同志会起义旧址等8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值班值守,保质增效。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干部要切实加强清明假期文物保护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在组织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盗墓防火高发季节要进行24小时值守巡查,同步做好巡查检查记录。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相关村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总结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持续推动提升管护人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文物安全,切实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