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30 16:56:27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喻东山
权力清单管总权力。权力清单中全县执法部门共有执法权力事项5331项。其中,行政许可249项,行政处罚4225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强制162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70项,行政奖励109项,其他行政权力220项。
责任清单压实职责。梳理执法部门职责,编制成责任清单,解决了部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权责不一的问题,提升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以及政府公信力。
主体清单规范执法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经梳理形成执法主体清单。平昌县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31个。
人员清单规范执法资格。县司法局编制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本部门执法人员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将不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或者新取得的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动态公示,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10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