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23年8月30日,清江镇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机关、中心及驻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镇统战委员领学。
《条例》共八章75条,结合基层民族团结工作实际,会上重点选学了总则、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章节,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集中学习会议后,全体干部职工还要加强自学,领会《条例》丰富内涵、吃透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结合实际,做好宣传。结合机关、各单位(部门)工作做好对《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LED、宣传栏、“村村响”、坝坝会等形式,加大对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职能,抓好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单位(部门)要熟悉掌握政策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将《条例》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为镇域内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