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15:53:38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喻东山
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三举措”,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奋力助推“两个加快”发展战略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协调监督。印发《平昌县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市场主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情况。发出执法协调监督专项通报2期,并督促逐一整改全部问题。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公开征集线索等方式,收集不满意执法问题12个,均要求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举一反三、逐一整改到位。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按照《巴中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的实施方案》,对265项事项实行“首违不罚”管理,对违反“首违不罚”目录清单中的市场主体,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或签订承诺等方式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