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12:48:10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程明白 李湘平
为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创新公证模式,平昌县公证处充分利用公证职能和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探索谋求发展,与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流沟通,在有效破解非公证继承、提供虚假材料等登记风险及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达成共识。
通过多次协商,平昌县公证处与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了《“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合作协议》,并于2023年11月2日举行了授牌仪式,在市民之家公证服务大厅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点的举措正式落地,在全市率先推出一窗联办服务,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新模式。
“不动产登记+公证”新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巴中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通过“线上登记”、“实时传输”模式将不动产受理窗口延伸到公证处,这意味着今后办理不动产继承、接受遗赠、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析产等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公证,办理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抵押等委托公证时,只需“进一家门”就能“办两家事”。办事群众可在公证窗口申办公证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公证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等相关资料推送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
公证机构成为不动产登记服务终端的延伸,推进了不动产登记与公证领域共享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既可有效预防和化解非公证继承、提供虚假材料等登记风险,又为办事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并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在涉及公证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方面的多样化需求,把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办理”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实现了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双提升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