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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全力推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发布时间:2023-12-08 10:49:26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邢文军

       近日,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交叉验收、审核评议和社会公示,四川省司法厅决定命名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等100个司法所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其中,平昌县司法局同州司法所榜上有名。至此,全县累计成功创建驷马、金宝、同州3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平昌县司法局坚持高点定位、创新引领、示范带动,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路径,把大力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一所一品牌,一所一特色”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全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司法所在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狠抓规范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所“硬实力”。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新建、购买等方式,不断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统一规范标识标牌,“一所六站点”实现全覆盖,全县31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二是持续建强队伍,着力提升司法所“战斗力”。通过公开招录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配强政法专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辅助人员等途径,进一步夯实司法所力量。强化队伍业务培训,积极鼓励司法所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水平。近四年累计招录政法专编17人,辅助人员18人。其中,法学专业30人,获得法律资格证20人,组织各类培训30余场次。

       三是不断优化职能,着力提升司法所“内核力”。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强队伍、建机制上做足文章,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与达川区、万源市探索建立边界联调中心。2023年,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2156件,成功化解2117件。经验做法《创新“枫桥经验”守住维稳第一防线》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刊载。持续推进跨部门办案系统平台的应用,抓实特殊人群管控和帮扶,严防脱管、漏管发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在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公证办件、行政复议指引方面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充分整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资源,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2023年,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50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0余场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9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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