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好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涉及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精准落实各项部署举措,切实守护好群众出行安全。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广泛通过村村通广播,全范围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案例,帮助群众树牢安全出行意识。另一方面,由镇村干部入户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发放《致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签订安全承诺书等多种有效途径,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做到落实安全出行须知,提倡“转弯打手势,上路戴头盔,靠右慢通行,坚决不载人”。
摸清基础信息,做到精准施策。根据县道安办统一安排,深入开展农村三四轮车基础信息摸排工作,重点统计农村三四轮车现有数量、驾驶人信息、车辆主要用途等实际信息。要求各村必须严格落实“三见面一建档”即见车、见驾驶人、见亲属,准确填报台账信息,为下一步上路检查工作开展筑牢坚实基础。
粘贴反光标识,消减安全隐患。积极实施“亮尾工程”,在车辆后方、侧方张贴反光标识,要求各村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100%,有效提高夜间行驶可视性,保障群众夜间安全出行。不少群众表示:“现在夜间出行,即使别人的三四轮车没有尾灯,也能通过反光标识看清他人位置,这项措施十分有用。”
“亮尾工程”不仅是简单的粘贴反光标识,更是帮助广大群众心中“亮起了”安全出行的警醒意识。
下一步,兴马镇将结合基础信息摸排工作,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亮尾编号工作,一车一档逐车记录编号,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