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5 15:45:19 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何俊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县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切实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四进”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进行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进村居。笔山司法所、泥龙司法所以“春耕大生产”为契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条规开展普法宣传,三十二梁司法所、邱家司法所联合镇政府以“城乡环境大提升年行动”为契机,通过群众坝坝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同州司法所联合街道办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等综合应急演练,开展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金宝司法所在六门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深入村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500余人次。
法治宣传进学校。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现象发生,龙岗司法所以“拒绝校园霸凌 护航青春成长”为主题深入龙岗中学、龙岗小学、宝坪小学开展主题讲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什么是校园霸凌、如何拒绝校园霸凌等安全常识,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驷马司法所、粉壁司法所联合驷马派出所深入驷马中学、驷马小学、粉壁小学开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讲近10场次,受益学生达1000余名。
法治宣传进寺庙。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得胜司法所将普法触角延伸到宗教场所,深入观音寺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与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单及宣传手册200余份,参加人数达到100余人。
法治宣传进企业。完善“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行“法律进企业”牵头职责,同时联合经信局等部门组织法律专家,为华油中蓝、江口醇、小角楼等企业“上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重点就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等企业关心问题,现场进行讲解,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读本。今年以来,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4场次,现场发放法律读本1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