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5 16:12:00 来源:南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王思相
5月22日-28日为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为压紧压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5月25日,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会议,全县40余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邀请了市局化妆品监管科杨书鉴科长结合工作实际,从化妆品的定义分类、标签标识、注册备案、渠道与来源、功效宣传、日常管理等方面,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以及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各单位负责人要以对社会、对公众、对企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经营,切实担当扛牢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学法守法用法。要学习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等台账记录,做好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三是要尽好安全责任。要抓实源头治理,杜绝非法渠道购进和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标识标签不全、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守住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
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培训会议为契机,全面推进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