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12:40:09 来源:通江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王亚敏
内容摘要:通江县有“一府三乡”之美誉。即,川陕革命根据地首府、红军之乡、银耳之乡、溶洞之乡。土地革命时期,是人民民主政权和法制建设的开创和奠基的时期。人民司法制度的诞生,正是伴随着新生的红色政权。四川人民司法制度,始出现于土地革命时期。直到1932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到四川通江,建立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四方面军带领根据地人民进行了艰难的法治探索。制定并通过《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肃反执行条例》《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反革命自首条例》,以及省苏维埃大会委任执行委员会起草的一切处置违反苏维埃法令的犯罪细则,包括妨害苏维埃执行宪法、土地法令、劳动法令等,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通江境内的红军石刻标语遍布城乡,留下了“赤化全川”“平分土地”石刻标语和“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16字军政训词等遗存红色法治文化,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分布之广、类型之多、内容丰富、留存久远。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光辉历程的真实写照和珍贵记忆,是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奋斗拼搏的历史载体。
关键词:通江县 红色法治文化 传承与保护
一、红色法治文化的发展内涵和时代价值
(一)红色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红色法治文化的概念内涵。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以来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夺取国家政权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红色法治历史和红色法治精神;红色法治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的是红色革命时期中的法治精神、红色血脉;红色法治文化的价值外延。是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治理论结合中的价值凝练。红色法治文化的萌芽发于党的成立时期,苏维埃政权时期已具有雏形,并于陕甘宁边区时期发展成型。用历史的视角审视红色法治文化的内涵,论证分析出其具有人民性、政治性、革命性等深刻内涵。
(二)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价值。从法治文化的机制,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探究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价值,在新时代的中国,红色法治文化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输入红色血液,红色法治文化对增强法治文化自信、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擦亮法治人才底色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地位。我们要正视红色法治文化的当代价值,在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交汇点下,发扬我们的文化传统,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道路自信,填补我国的文化阵地空缺,以红色法治文化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源泉,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输入红色基因与血液。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对红色法治文化进一步发掘和宣扬,提取其中的精华,作为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发展的深厚历史底蕴。遗存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需要长期深度挖掘、不断探索、调查研究,让红色法治文化在创新发展中更好的传承弘扬,更好的保护运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同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要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加强科学保护”。
毛泽东同志对川陕苏区指示。1932年12月18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从鄂豫皖苏区出发,翻秦岭、渡汉水、越巴山,长驱5000余里,抵达四川通江两河口,随即在川北地区建立起川陕革命根据地——全国第二大苏区。红四方面军在这里建立了川陕革命根据地,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等首脑机关先后驻通江,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元帅徐向前,还有王树声、洪学智、李德生、陈锡联、许世友等446名高级将领都曾在此战斗过。1934年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毛泽东评价川陕革命根据地“川陕苏区有地理上、富源上、战略上和社会条件上的许多优势。川陕苏区是扬子江南北两岸和中国南北两部间苏维埃革命发展的桥梁。川陕苏区在争取新中国的伟大战斗中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和意义。”
二、通江遗存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历史故事
1932年10月,由于未能打破国民党军对鄂豫皖根据地的第四次“围剿”,红四方面军主力2万余人被迫撤出鄂豫皖根据地,经鄂北、豫西西进,于12月翻越风雪弥漫的大巴山,进军川北。1932年12月18日,红四方面军翻山越岭到达通江两河口“红军入川第一镇”。红军从入川时4个师1.5万人,扩展到5个军8万多人。1932年,伴随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红四方面军带领根据地人民进行了艰难的法治探索,这是党绝对领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光辉起点,1934年初,川陕革命根据地扩大到4.2万余平方公里,建立了23个县和1个特别市的苏维埃政权,红四方面军发展到8万余人,被毛泽东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通江县域内遍及红色法治文化遗迹,土地革命时期,川陕苏区处于国民党反动派的四面封锁之中,纸张严重奇缺。宣传队在川陕省委宣传部长刘瑞龙的带领下,广泛发动群众,组织书写队(粉笔队)、錾刻队(钻字队),就地取材,充分利用石崖、石墙、石碑、石柱等,錾刻标语、口号、对联;利用房屋墙壁书写文献、大纲和党政领导机关颁布的法令、政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内容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生活各个方面,它们被后人誉为“石头上的史诗”。历经九十多年的日晒雨淋,至今仍像镶嵌于巍巍巴山的璀璨明珠,吸引人们去挖掘那火炬般的深远意义。2006年,“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3月,“太平红军粉笔文献”成功命名: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第一批)。2023年3月,“平分土地红军石刻标语”成功命名: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第二批)。
(一)全国最早的法规粉壁墨书——通江“太平粉壁墨书”。《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和《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令》及《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通江太平粉壁墨书位于通江县太平场街道两旁房屋的墙壁上,把《十大政纲》《劳动法令》和《土地法令》三部文献用粉壁墨书方式展示出来。这三大法令书写共6389字,字幅面积50余平方米 ,每个字有10厘米大小,约120平方米,占据了街道两旁民居上额枋上26栋蔑制粉壁墙。1934年4月,政工干部夏元清到太平乡检查工作,见乡苏政府所在地的戏楼一侧有30多幅粉壁石灰墙,很适合书写红军的宣传文件及标语,即派秘书谢安国(通江人)来完成这项任务。谢安国愉快地接受了这一任务,连续工作20多天,长达6000多字的楷书红军宣传纲领终于书写完毕。1935年3月,红军开始撤离通江。地主还乡团返回太平,大地主周实君到处抓捕谢安国,谢安国到处东躲西藏,最后只得卖掉家中唯一的一头黄牛,托人给周送礼讲情。周实君提出了极为苛刻的两个条件:一要谢安国把年仅16岁的大女儿谢淑仁嫁给周家的弱智儿子为妻;二要谢安国出钱请人把他书写的26幅红军文献全部铲掉。第一个条件谢安国忍痛答应了。但要毁掉粉壁墨书他坚决不干,他坚信红军一定会回来,他要把它们完好的保存下去。于是他一方面托人做媒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周实君的傻儿子为妻,以保性命,另一方面请当地最好的泥匠把粉壁上的红军文献涂上一层泥,墨书文献这才得以保存。后来经过现代科学技术处理,终于使这些墨书文献重见天日。目前,是全国发现最早、版书最大、字数最多的墙壁法治墨书,2023年3月,“太平红军粉笔文献”被列入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第一批遗存目录。
(二)全国最大红军石刻标语——通江“平分土地”“赤化全川”红军石刻标语。红军石刻标语“平分土地”位于通江县至诚镇佛尔岩。1934年红四方面军10师28团扎营九子坡时,錾字队历时两个多月完成。刻于高24米,宽67.5米的巨型白砂岩崖壁,面向北,从右至左横排阴刻楷书“平分土地”4个大字,字幅高8.75米,宽52.5米,字幅面积459.38平方米,单字高6.95米,宽6.35米,笔画宽0.89米,深0.1米。该幅语雄踞高山之巅,数十里外清晰可见,反映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川陕革命根据地通江时期所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时红军和苏维埃政权宣传工作的特点,堪称全国最大的红军石刻标语,被列入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第一批遗存目录。“赤化全川”红军石刻标语位于通江县沙溪镇红云崖村景家塬,左侧高25.9米的悬崖峭壁之巅。面向西,从右至左阴刻横书“赤化全川”4个方笔楷体大字,字幅高5.85米,宽53米,单字“全”高5.85米,宽5.2米,笔划宽0.9米,深0.35米,字距7.1米,距地高15米,字幅面积为310.05平方米。红云崖亦名铁炉沟,1934年3月,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錾字队选此高崖,初时准备刻下“国民党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当刻好“国民”二字时,川陕省委宣传部部长刘瑞龙来此视察,觉得这幅标语字数太多,在高山悬崖间錾刻极为不便,而“赤化全川”是红四方面军及川陕苏区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便改刻为“赤化全川”4字。该标语系全国最大的红军石刻标语。
(三)红四方面军入川后的第一幅石刻标语——通江“争取苏维埃中国”红军石刻标语。“争取苏维埃中国”位于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水河畔壁山脚下的悬崖上。崖高15米,宽24米,黄砂岩石质,面向东北,在崖面上从左至右横排阴刻楷书“争取苏维埃中国”7个大字,字幅高3.2米,宽21.3米,单字“中”高3.15米,宽2.62米,笔画深0.2米,整个字幅面积为68.16平方米,距地表8米。该幅标语于1932年底由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宣传员汪易手书,翌年初,川陕省委錾子队刻成。该标语是红四方面军入川后的第一幅石刻标语。
(四)被确定为新时代巴中城市精神的军政训词——通江“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红四方面军训词。位于通江县毛浴古镇街道古城墙上。1934年11月1日至9日,红四方面军在毛浴镇召开了空前的党政工作会议,到会人数达到800余人,制定了“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的红四方面军“十六字”训词,并进行了宣誓,旨在克服当时所面临的重重困难,发扬红四方面军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加强部队政治思想工作。为便于广大指战员对这一训词的深入理解,红四方面军印发了一个《说明》,其全文如下:“智”是学习,有阶级自觉有深刻的政治认识,深湛的军事知识和战斗经验,学习无产阶级的一切聪明;“勇”是勇敢,敢于牺牲,勇于吃苦耐劳,有百折不回的精神;“坚定”,有克服一切困难艰苦环境的决心,在任何困苦之下绝不动摇,钢一样的坚,泰山一样的定,为革命斗争到底;“排难”,排除一切困难,有克服任何困难的决心,决不在困难面前投降;“创新”,有创造性,有创造新局面、新苏区,挽回战局,创造新的战术战略等;“团结”,在共产党正确的领导之下,千万人团结如同一人的奋斗协同一致的努力;“奋斗”,就是坚决向前冲,努力猛进百折不回;“不胜不休”,即是不消灭刘湘,不赤化全川,不实现苏维埃新中国,不打倒帝国主义,就誓不停止的意思。红四方面军这个训词,通俗明快,朗朗上口,很适合战士们操练时呼喊。尤其是它丰富的内涵,不仅包容了红军战士必备的人生品格、素质修养,而且把党的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尽皆融汇其中。所以《大会总结》特别指出:“十六字军训,是以后工作的总方针。”从此,这个训词便回旋于川陕苏区,流行于红四方面军的大小会议和书刊文档,事实上它已渐次演化为红四方面军不朽的军魂。2021年11月15日,市委、市政府将其确定为新时代巴中城市精神。
(五)随战事不断迁移的川陕省革命法庭——通江原川陕省革命法庭旧址。1933年春,红四方面军在通江成立于川陕省革命法庭,几乎红军走到哪里,苏维埃政权建到哪里,法庭就设到了哪里,随着战事的变化,曾一度进行搬迁。川陕省革命法庭的职能是根据苏维埃法令、指示对违法案件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和执行。川陕省革命法庭是驻在通江城钟鼓楼街祝家茶园(今书院街),反“三路围攻”中,迁驻新场坝(现新场镇),反“六路围攻”中,迁驻得汉城,后又迁回通江城原址,再后来,搬到巴中小街子一带。川陕省革命法庭委员有五人,由苏维埃大会选举产生,一人担任革命法庭主席。肖一之、袁成教等曾先后任川陕省革命法庭主席。革命法庭在党的领导下,忠实地履行维护苏维埃法令的贯彻执行、镇压反革命、打击土匪和反动会道门、打击经济犯罪、保障分田分地、监督政府机关工作、处理民事纠纷等职能职责,有力地保卫了革命的胜利成果。
三、通江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成效
(一)全国唯一一座红军为自己战友修建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原名王坪红军烈士墓,坐落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烈士纪念性建筑物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大、最早的大型红军烈士陵园,全国唯一红军为战友为烈士修建的陵园。陵园由铁血丹心广场、千秋大道、陵园核心区、散葬墓区、英烈墙、纪念馆等部分组成。分布着铁血丹心主题雕塑、英勇烈士纪念碑、红军烈士集墓区、无名烈士纪念园、英烈纪念墙、总医院旧址群、“赤化全川”石刻标语等景点。在这个全国安葬红军烈士最多、规模最大的红军烈士陵园里,长眠着25048名红军烈士。1933年底,红四方面军为反对军阀刘湘的“六路围攻”,将红四方面军总医院由民胜镇鹦歌嘴迁于沙溪镇王坪村。总医院担任收治前后方伤病员的任务,最多时高达数千人余人。由于当时条件艰苦,环境恶劣,成千上万的红军伤病员因伤势过重,且缺医少药的情况下在医院不幸光荣牺牲。1934年7月,时任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政治部主任张琴秋主持修建了“红四方面军英勇烈士之墓”(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始建)。1985年,扩建为王坪烈士陵园;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其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烈士纪念性建筑物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纳入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红军烈士纪念墓碑已载入《中国名胜词典》;2020年1月,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整体提升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2020年10月,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正式对外开放。王坪旅游景区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总面积4.2平方公里,由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大城寨、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群、王坪新村等组成。其中,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占地面积35亩,安葬于此地的红军烈士达7800余人,建有红军烈士纪念碑1座、红军烈士集墓1座、师团将领墓40座、红军烈士纪念馆1座。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群包括总医院院部、政治部、医务部和西医部、手术室、中医部和总务处 旧址等医疗机构,分布在陵园周围17幢农家大院。
(二)集中展示川陕苏区和红四方面军发展历程的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1932年12月25日,撤离鄂豫皖苏区的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县城,次日,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和总政治部入驻位于通江县城的文庙和学宫,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这里一直是川陕苏区的军事决策指挥中心和政治工作枢纽机关,曾多次召开军事会议,特别是1933年2月在这里首次提出的“收紧阵地”军事战略决策,不仅在川陕苏区反“三路围攻”“六路围攻”斗争中证明是正确和有效的,而且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评价。1982年,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创建、发展、壮大川陕苏区的光荣历程和光辉业绩,中共达县地委、达县地区行署批准以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总政治部旧址为馆址建立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馆内置徐向前元帅铜像一座;1984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了馆名;1988年1月,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更名为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1993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题写了馆名;2001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为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7年以《巴山烽火》为主题的基本陈列对外开放,展陈面积1200㎡,展出并收藏川陕苏区和红四方面军史料、图片、实物及历史文物7800余件,概貌式反映了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边浴血奋战历程和川陕苏区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集中展现了苏区人民无私奉献的史实,再现了中国共产党缔造、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和川陕苏区人民的丰功伟绩。2008年1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为首批全国免费开放纪念馆;2009年5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一批国家三级博物;2024年8月23日,被评为二级博物馆。
(三)新时代运用新技术还原建设的“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展馆”。2022年6月,通江县还原建设了“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展馆”,位于通江县沙溪镇的通江县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院内,“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展馆”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馆内约600平方米,运用传统雕塑和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以“革命法庭是人民的法庭”主题雕塑生动展现了群众与红军一起聆听革命法庭主席宣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雕像场景。以“红船起航,法制扬帆”“红色司法,照亮巴山”“红心为民,巩固政权”“红脉相承 开创新篇”四个单元生动还原革命法庭法治实践的场景画面。还原了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历史文稿图,1925年到1931年期间,省港大罢工首次成立会审处和特别法庭,诞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组图,中央的司法机构序列图、审判机构序列图,展现中国共产党的法治萌芽与实践。以“雕像+壁画+音频”的形式,生动还原川陕省革命法庭第一次公审大会等,深刻体现了川陕苏区立足斗争的需要,制定颁布了大量法规条例。其创立的公开审判、国家公诉、辩护等司法制度一直沿用至今。还原了川陕省赤江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川陕苏区革命法庭审判的部分苏维埃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部分典型案例图表,大屏幕循环播放舞台剧《恶婆婆打骂儿媳遭鞭笞》,以“油画+雕像+音频”展现“召开千人大会平反昭雪”场景,呈现的是川陕苏区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人民司法路线。简述了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历史发展、审判职能作用发挥,立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几点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革命文化、红色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红色法治文化是我们必须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的宝贵精神财富,是砥砺我们不断前行的强大精神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巨大的思想价值、教育价值和时代价值,是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命脉。由于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久远、管理分散、损毁较重、利用欠佳,使红色法治文化在历史的岁月中不断遗失、损毁,进一步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一)深度资源挖掘,追寻“红色足迹”摸清楚红色家底。虽然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持续开展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的申报与命名工作,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系全国首部省级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由于过去长期以来没有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进行定期集中统一的系统性普查统计和动态管理导致无法对目前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事院、类别、现状和利用进行全面把握。其申报命名的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仅限于文物管理部门认定和提供的依据,司法行政机关还没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普查,导致了至今仍无法对全省红色资源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掌握。在对新中国成立前的革命遗址普查中,许多重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多头管理权属混杂。红色法治文化遗址遗迹没有完全得到有效地保护,散落在山区的红色遗迹负责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基本处于无人问建,任其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对红色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的失,缺乏科学有序的管理和保护,加上当地群众保护遗址的意识不强,致使一些重要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在风霜雨露中损毁,很多有记载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已不复存在。通过大量实地走访调研,得出了红色法治文化遗址遭到破坏的主事原因:一是建设损毁较多。除了在破“四旧”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破坏外,较为严重的是历代的城市建设、农村建设中,由于当初在规划时和建设中缺乏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识而被拆除,造成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遗迹保护无法弥补的损失。二是自然损毁严重。由于年代久远,管理滞后,一些木质文物受虫蛀鼠咬已经腐朽,一些石刻文物风雨侵蚀已经风化,口口相传的红歌、山歌已经失唱失传。特别是20世纪60-70年代三线建设时期对红色法治遗留下来还未来得及评定文物,就随着企业搬迁,改制和新建工作的推进而损毁。三是利用欠佳。近年来,各地开始重视红色法治资源保护利用,加大了红色旅游的投入力度,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要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上还不够完备,没有把传承红色基因、革命精神有效融入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的全过程各环节,没有深入挖掘提炼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精神内涵,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弘扬红色法治精神上,还没有呈现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应有功能。
(二)推动多方参与,激发“最大合力”保护好红色资源。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是一项需要多地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社会公益性工作,需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的紧迫感,创新思路和措施,科学规划、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见效。一是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由于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性特征突出的工作,又涉及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因此需要在工作中始终突出政府的主导性地位。二是构建地区和部门间的整体联动格局。在政府和部门有力地推动下充分发挥地区间的地域性特征和资源互补优势,系统制定错位发展规划,打造集遗址保护、红色旅游、民风民俗体验、自然风光为一体的联合体,避免同质化建设和无序竞争。三是建立完善红色资源保护的跨部门管理机制。完善区域合作,清除制度障碍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地区部门间条块分割相互制约的被动局面。建立由当地政府,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构,从事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决策、协调和征询工作,实行分级保护原则,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三)发挥阵地作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好红色基因。依托丰厚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建好党史、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开发系列特色课程和精品教学路线,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传播红色价值,通过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让红色成为立德树人的鲜亮底色。一是建好教育基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资源和形象化教材,突出地方红色资源优势和特色,推进中共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等红色基地建设,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研学访学,让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大众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坚持论教结合。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不违背红色资源历史本质精神,不搞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文化基因和文化精神的根本性破坏。积极搭建有品牌效应的全国性有影响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和建立干部培训学院等多种形式,整合各方研究力量,达到以论促教、以教促学;召开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讨会,研讨会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邀请红军后代。著名专家和应征入选论文作者参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力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把脉问诊、献计出力。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红色资源集聚地优势,进一步挖掘红色资源中的法治基因,建制度、树典范、重实践,探索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结合路径,打造独具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拓展宣传新平台,培育宣传新形式,探索宣传新路径,营造良好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四)深化资源开发,推动“红旅融合”释放红色法治文化价值。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既要有历史的推度,也要有现实的维度,历史的维度侧重红色法治文化的记忆和保存,现实的维度侧重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隐含的法治信息,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和民生,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一是法治文化传承与保护上相互融合。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的过程中,注重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文化底蕴,提炼符合新时代精神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发展新的红色法治文化形态。二是把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与其他资源有效融合。在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中,走主题化开发模式,注重对红色资源周边其他历史文化遗址的挖掘,融合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等多元文化元素,将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周边独特的自然环境,物产资源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艺术等有效整台,多点多面挖掘,精心项目构思,科学规划布局,形成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丰富多彩的红色法治文化产品业态。三是把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保护与当地党委中心工作相互融合。与乡村振兴、经济建设工作结台,找准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传承与保护与当地乡村振兴、经济建设工作的结台点,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当地发展不足,发展不快的问题;与区域发展战略结台,特别是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老区振兴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规划有效对接,通过实施大项目带动,促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的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