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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管局“3.15”前夕发布五条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0-03-11 17:24:00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胡庭权 蔡晓刚

在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发布以“凝聚你我力量,携手战胜疫情”为主题的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五条消费警示。

 警示一:科学防护,正确购买防护用品。防疫期间,口罩、消毒液、酒精、药物等商品成为热销品,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应当到证照齐全的商家或药店购买,并索取购买小票。网购口罩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网站,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警示二: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请勿购买活禽,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在家自行加工食品前,要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订购外卖,请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

警示三:安全就餐,接受餐饮单位指导。疫情解除期间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量化等级高、有防护措施的餐馆就餐,避开就餐高峰期,避免与他人面对面就餐,保持安全距离,吃饭时少交流。进入餐饮单位应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顾客信息登记或其他温馨提示等

警示四:理性购物 谨防网络消费陷阱   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超市消费,或通过合法网站等渠道购买商品,不要盲目轻信微信宣传。通过网络平台购物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交易安全,不要见码就扫,最好选择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平台付款或者与卖家协商货到付款。要仔细查验产品基本信息,谨防假冒、“三无”产品,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问题时应当面拒签。

警示五:主动监督,共建共享消费环境。健康平稳的市场秩序是广大消费者平安度过疫期的有力保障。消费者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应主动参与消费监督,对于部分经营者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拒不履责等不法行为, 要拨打12315予以举报,为平安度过疫期,共建共享良好的消费环境。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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