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0 20:02:00 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郑血丰
自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宣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春雷行动2020”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部署,“四大措施”全力确保全县药品行业规范经营,助力疫情防控大局。
立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自疫情爆发以来,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岗到位,下沉一线。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将全县分为20个片区,实行片区专人负责,班子成员分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督导到位。
建规范,统一行业标准。制定了《宣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行业管理规范》,对药品行业的场地消杀、人员健康管理、防控物资配备、顾客登记等做了详细规定,要求“退烧、止咳”类药物必须下架封存,并在药店外张贴《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物告知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优化购药流程,在店门处设置工作台,顾客不得进入店内,全面实行“无接触式”购药,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重协作,形成防控合力。一是抓住药品行业“关键少数”,组织全县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召开疫情防控期间诚信经营告诫会,要求各企业诚信经营,不得囤积物资、哄抬物价。二是“扩张”监管力量,坚持市场监管主管,乡镇卫生院、食安办协管,信息互通,共同督促药店“退烧、止咳”类药物下架封存和顾客登记工作。三是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药品相关政策,畅通投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共同监督。截止目前,共接到药品、口罩类投诉举报件共415件,受理咨询600余次。
强巡查,严查不法行为。强化对辖区内药品行业的全覆盖巡查,周末无休,督促药店、诊所严格落实《规范》和“退烧、止咳”类药物下架。同时加大对处方药销售、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90人次,巡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4391家次,药械相关案件立案22件,结案8件,罚没款共计4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