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1 14:40:00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浏览量: 作者:陈念 向晶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达川区仲裁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有关精神,做好疫情期间调解仲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疫情期间,达川区仲裁院协调解决劳动纠纷56起,调解率100%,其中10人以上的4起,主要诉求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疫情期间未发放的工资、因被裁员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实际困难,这是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创造共赢的局面,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依法调适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达川区仲裁院“五到位”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采用深入企业现场实地宣传、网络媒体及时宣传、来访告知口头宣传等多种方式,扩大劳资双方的政策知晓率;二是预警机制到位。及时排查矛盾纠纷隐患,针对疫情期间企业负担加重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隐患,启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三是信息化推行到位。倡导劳动者通过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反映诉求,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的经办服务;四是调处力度到位。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劳动者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加强劳动争议协商协调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调处争议问题;五是指导督促到位。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有效防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和突发情况。
君子之争,和谐仲裁!达川区仲裁院积极顺应当前特殊经济形势,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开导工作,力争在友好氛围中化解矛盾,着力共同构建和谐、平安的法治社会。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