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3 17:19:00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浏览量: 作者:向晶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一是对市、区整治办反馈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单位,建立认领台账,由股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局机关分管领导签字认领,确保责任落实。二是责成全局干部职工再次落实征集诉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名财政供养人员至少收集2条以上群众诉求,应征尽征,同时确保诉求来源真实、内容准确。
交叉核查、确保真实。安排全系统干部职工交叉核查征集诉求,对反映不真实、不全面的诉求,及时责成诉求征集人立即整改,同时要求诉求征集人实时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对能力范围内能解决的诉求及时帮助被征集对象解决,对职能范围外的诉求,主动联系责任单位,寻求解决途径。
建立台账、逐条整治。建立整治台账、逐条反馈、逐条销号。要求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对可整治类问题和政策限制类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治办法,要求深入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实地调查核实,能解决的坚决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与诉求人做好对接,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诉求人。
常态跟踪、按月督查。局党组成立5个检查组,常态跟踪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在各单位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每月党组召开一次推进会,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总结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同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现象,严肃问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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