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7 10:28:00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作者:何建伟
5月6日,消费者小钱到大竹县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其年初在网上购买的某知名品牌电动牙刷,充电时发生燃烧,险些酿成大祸。
消委会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消费者的电动牙刷,发现其充电口及充电线USBmini接口已烧毁。初步分析其烧毁原因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重力作用,水滴进入底座,防水垫圈和防水涂层失效,在充电时引发短路。随后,大竹县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这一情况反馈到该电动牙刷达州售后服务部,该售后服务部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前往大竹处理。
消委会工作人员上网查询了该款产品,发现网上此类情况投诉较多。显然该款电动牙刷存在设计缺陷,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商家在销售中并未将此缺陷如实告知消费者,明显带有欺诈行为。经现场调解,该售后服务部同意将烧毁的电动牙刷召回,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之规定,退还消费者40元货款,并赔偿500元。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