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1 14:57:00 来源:宣汉县水务局 浏览量: 作者:龚海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综合治理目标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推动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早。一是专题研究,注重安排部署的及时性。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提上正式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传达学习会议5次、专题办公会2次、工作推进会4次。二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按照《宣汉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紧紧围绕水利项目招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道采砂、涉河建设、水土保持等领域进行研究综合分析,确定了恶意竞标、围标、征地、青苗补偿、违法转包、分包、河道“四乱”等整治重点,及时制定了《宣汉县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宣传,注重群众知晓的广泛性。通过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箱、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微信群发布信息等宣传形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在办公楼设置固定大幅标语1幅。在水利建设工地、沿河地段设置临时标语37幅,制定宣传展板4个,走访建设工地、采砂现场及帮扶群众600余人次,接访群众46人次,印制宣传手册250本。
(二)坚持源头治理,突出抓细。一是从严摸排,深挖线索。围绕水利项目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涉河建设、水行政执法,制定了《宣汉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业务单位(股室)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非法采砂、占用河道乱建、乱堆、乱倒、水利工程建设恶意阻工、恶意讨薪及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台帐,并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共摸排非法采砂线索22条,河道乱建3条,河道乱倒渣土3条,经仔细分析研判,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强化监管,从严查处。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目标,由水政执法人员加大对涉水领域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力度,全面规范水事行行,建立良好水事秩序。同时组织开展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宣汉县开展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宣汉县水务局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整治方案》,出动人员25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对前、中、后河干流河段及支流河段乱象及恶意阻工、恶意讨薪、非法上访等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22件,河道违法建设3件,限期清除河道乱倒弃土3处,扣押采砂机具21台,拆除河道违法建设3处,处罚款40余万元。三是及时整改,注重实效。按照省、市、县各级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了《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乱象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并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宣汉县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部门及乡镇职责。同时,由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沿河乡镇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监管。
(三)注重长远谋划,突出抓好。结合现现阶段已取得的工作成效,按照扫黑险恶工作的长远安排部署,持续在三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在宣传引导上发力。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对本系统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二是在线索收集上发力。扩大线索收集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全面收集,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线索举报、线索移交等工作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推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在机制建设上发力,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商机制、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定期汇报研判机制、案件督办机制、群众有偿举报机制等,将各项工作更加细化、更加具体,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努力推动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