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7 14:56:00 来源: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作者:杨璐
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渠县新太医药有限公司一批过期失效的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注射液)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
销毁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核对了提请销毁的药品实物和清单,并督促工作人员通过打碎的方式对该批过期药品进行了现场销毁,有效防止了失效精神药品流入市场。
针对精神药品的特殊性,该局将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审查供货方与购买方资质,落实“五专”“三专”管理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规范管理、使用。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