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中国的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人们常表达的意思是:做人做事,要按规矩来,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能请到来自邻水县公安局柑子派出所林警官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林警官讲了七个方面,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责任年龄,校园交通安全;防止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毒品安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让孩子们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我们最常用的法律有哪些?
通过视频了解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19年10月20日晚上7点,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一小区内发生了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是一个10岁女学生,身中7刀,躺在一个小树林里。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抓获嫌疑人是蔡某。《刑法》 第十七条 第三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改。)
学生正在观看校园欺凌的视频,校园欺凌会给我们的孩子带来了难以抚平的心理创伤。林警官告诉我们要做到不去欺凌别人,如果欺凌同学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被欺凌,一定不要软弱,一次软弱,下次有可能会更受欺负,一定要自信,要敢于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告诉警察,法律会依法保护你。
毒品的危害,危害家庭,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危害社会,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危害身体健康,精神和身体都有依赖性。。通过观看视频,大家心里一定要有一种意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毒品千万不要好奇去尝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和林警官生动讲解,让学生明白了在我们的生活中涉及法律方面的知识很多,需要大家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学习,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