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水务局:邻水县扎实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 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6 16:58:51 来源:邻水县水务局 浏览量: 作者:文天宇
近年来,邻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保护和改善地方生态环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目前,今年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28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邻水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邻水县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先后制订了邻水县水土保持工作规则、工作要点、考核细则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各镇的年终目标考核,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设立宣传栏、发送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内容,不断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在全县范围内设立固定标语280个、印发宣传资料8000份、悬挂宣传标语120幅、制作宣传短片6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深入普及水土保持法规,增强全县人民水土保持意识。
三是足额标准征收。凡是在我县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士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县水务局主动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在政府信息网或主要媒体等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征占地面积和开采量足额征收补偿费。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联合工作组将对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对标检查,对擅自减免、隐瞒、坐支、截留、挪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失职、渎职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交。缴纳义务人拒不缴纳、 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