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四强化”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8 10:42:17 来源: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作者:唐敏慧 翟雪
2023年,我县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制定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压实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1)强化主体追溯。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作为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的前提条件,实行带证带码参展。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全县共有553家生产企业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2023年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入驻63家,全年共上传生产批次信息3061家。(2)强化制度推进。对全县所有生产基地、种植户、农户等农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检,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1014批次,监督专项抽检 200批次,监测合格率达99.9%,产品经抽检合格标识合格证上市。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名录主体570家,在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产业村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30处,推动三安蔬菜、高垭口蛋鸡、黍本道、紫晶葡萄、富兴柑橘等企业产品带证销售,附带合格证进电商平台、机关单位、超市、学校。全年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开具合格证66253张,农产品带证上市50572吨。(3)强化市场准入。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召开部门联席会,部门联合检查3次,对重点企业、农贸市场、超市 屠宰场等合格证开具、查验等进行检查,督促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个人按照规定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发现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年查验合格证1.1万余张。(4)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日常查检查,对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相符的主体进行立案查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共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起。对冒用他人名义开具合格证和虚假开具合格证,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