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朋友聚会、家庭聚餐、年终节庆等活动的增加,酒驾醉驾风险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苍溪大队按照“春运”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打击治理力度,持续在辖区道路掀起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高潮,保障群众春运期间出行安全。1月21日以来,共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警车500余台次,查处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51起,无证驾驶116起,疲劳驾驶9起,其他违法行为581起。有力震慑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净化了交通环境。
一、强化分析研判,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1月19日,大队组织召开酒驾驶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大队长张忠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参与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去年春运期间整治酒驾醉驾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和问题,深入分析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总体态势,认真查找酒驾的新规律、新特点,合理评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安全风险;二是分解任务指标。根据6个秩序中队各自所处位置和现有警力等实际情况,逐一下达春运期间查处饮酒、醉酒驾驶任务指标,并对指标侧重和工作量进度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思想认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整治酒驾醉驾行动中,切实做到任务明确、干劲不减,严查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净化交通坏境。
二、强化打击整治,丰富勤务模式。大队认真总结分析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统筹部署,调整和完善勤务模式,推进酒驾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精选查处地点。根据易发生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地点,打破常规,部署警力,选择北门大道、三桥、江南干道等进出苍溪县城区的必经路段为整治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了无缝管控网络。二是瞄准高发时间。根据易发生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时段,科学合理调配执勤时间,在酒后驾车易发的12时至14时、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2时,组织专门警力开展统一查处行动,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嫌疑车辆实行逐车检查,持续发力,不间断整治,常态保持酒驾醉驾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期间,大队共查获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51起。三是机动灵活应变。大队根据以往查处“酒驾”经验及“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切实转变工作方法,采取集中整治与灵活机动相结合、定点整治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了酒驾严管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开展源头宣传。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饭店、餐馆、KTV等重点场所进行宣传,从酒驾隐患源头开展劝诫,提醒就餐者养成“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的良好习惯,同时鼓励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劝诫活动,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展板10块,约1000名驾驶人受到教育。二是借助媒体宣传。大队并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双微”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持续性开展酒驾醉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报酒驾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酒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大力倡导并抵制酒驾交通违法人人有责,号召广大市民群众从维护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高度,积极监督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号码0839-6296606,努力打通警民互动渠道,打好严防酒驾醉驾的人民战争。截止目前,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24篇、发送宣传提示短信20000余条、推送微信微博27条。三是强化阵地宣传。在违法处理窗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发放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防范酒驾、飙车”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广泛宣传“醉驾入刑”及酒驾保险拒赔等知识,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规,拒绝酒驾。
四、强化规范执法,提高法律震慑。一是规范执法装备。着装整齐,精神振奋,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反光锥筒等各类装备全部投入使用,认真检查车辆、核载人数及驾驶人相关证件,查看车辆牌证、保险等情况。对查获酒驾违法行为及时提取固定证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酒驾查处工作。二是注重安全防护。针对酒后驾驶多发生在夜间且驾驶人意识模糊、自控能力差、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危险性较大的特殊情况,切实加强执勤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装备,教育、提醒执勤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件。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大队加强民警、辅警执法规范化的培训,使民警、辅警在执法过程中警容严整、动作规范、语言文明、程序合法,进一步树立交通民警良好形象,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责任编辑:杨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