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网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时间:
搜索全部
所有栏目
[!--class--]
首 页
资 讯
组织机构
党风廉政
基层党建
党员风采
通讯员来稿
热点时评
文化旅游
艺术家园
乡村振兴
调研专题
视频报道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党建
弘扬传统文化 打造精品学校
发布时间:2023-12-02 11:54:49 来源:剑阁县演圣小学 浏览量: 作者:何云凡
23年秋季以来,演圣小学在支部书记、校长母松平的带领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努力打造具有“圣文化”特色的精品学校,已初见成效。
学习经典 传承文化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学校设立了“演圣名人墙”“校园明星廊”“师生风采栏”“《三字经》全文”等文化专栏,让学生在校园随时随处都可以受到名人事迹的感染、经典文化的熏陶和师生榜样的鼓舞,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勤学、感恩、守纪等价值观和人生观。其中有中国古代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以及思想家、哲学家荀子等的挂像;演圣名人有时任卡拉奇总领事的李碧建,绵阳市中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李培,四川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的梁德玺等;校园明星有学习之星涂学晨,舞蹈之星王贝……从古至今,从校外到校内的名人无不激励着演圣小学的学生不断茁壮健康成长。
传承经典,弘扬文化,要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学校围绕立志、孝亲、尊师、守法、诚信、感恩、勤学、爱国等传统文化无声地渗透到读书、演讲、拉练以及竞赛、特长培训等各种活动中,让学生在活动中潜默移化,在活动中受到深刻体验。学校以“读书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四节为主线,先后开展了远足拉练活动、校园劳动实践教育、爱老敬老活动、周一国旗下演讲、班队活动、作业展览、兴趣小组活动、春秋季运动会、课后服成果展等,把传统文化深深植根于学生的心灵,让传统文化从小在他们心里生根、发芽、开花。
尤其是学校在“舞龙舞狮”和“葫芦丝演奏”两项活动中最具特色。当锣鼓喧天时,只见蛟龙出海,腾云驾雾,时而双龙戏珠,时而二龙抢宝,十二位同学来回穿梭,上下飞舞,令人眼花缭乱;在音乐老师的指挥下,十几位同学手持葫芦丝,一曲曲《沧海一声笑》、《我和你》、《荷塘月色》便流淌出柔美细腻的旋律,宛如眼前拂过一丝清风,掠过一片白云,飘过一阵春雨,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规范管理 打造精品
学校自秋季以来,通过校委会、行政会等进一步建立了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从学校教职工到学生,从教学一线到后勤工作,都做到了管理制度的全面化、人性化、规范化、可操作化,让学校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都步入正轨,井然有序,为弘扬传统文化,打造精品学校奠定了基础,培植了土壤。
在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对学校进行维修改造中,学校撤除了八间土坯房,翻修了七间瓦房,刷新了十二间教室,整治了漏雨屋顶;同时学校领导利用双休日亲自动手铲除杂草,砍伐杂树,清理树枝,整治校园;全校学生也自己动手栽植百余盆花盆,种草养花,散发着芳香,点缀着校园……
在师生齐心协力下,学校绿树成荫,四季常青,鸟语花香,芬芳满园。曾被评为广元市园林式单位的演圣小学,再一次被省教育厅授予“绿色学校”荣誉称号。
学校努力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学校还抓住青蓝工程、三字一画、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使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近年的教育教学质量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学校荣获了全县2022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二等奖,2023年春季学校荣获了全县对标竞进“先进集体”,有田恒等六位教师的“教育故事”分别荣获了一二三等奖,有李彩云等四位教师受到了教育局表彰。
春去秋来,硕果初现。演圣小学将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在经典特色的引领下继续前行,努力奋进。
推荐新闻
热门资讯
1
习近平向国际粮食减损大会致贺信
2
全国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汪洋主持并讲话
3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4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拜登通电话
5
习近平向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致贺信
6
习近平同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就中比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李克强同比利时联邦首相德克罗互致贺电
7
习近平在承德市考察调研
8
习近平等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
9
习近平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10
习近平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地方频道:
成都
自贡
攀枝花
泸州
德阳
绵阳
广元
遂宁
内江
乐山
宜宾
南充
广安
达州
巴中
雅安
眉山
资阳
阿坝
甘牧
凉山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投稿邮箱:djypta@163.com 电话:13688124327
备案号许可证:
蜀ICP备2021016699号
Copyright© 2021
基 层 党 建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