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节勿动“礼念” 廉洁过好“廉节”
发布时间:2024-04-15 16:48:19 来源:苍溪县河地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作者:赵茂江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中国人向来崇尚“礼尚往来”,人们已经习惯在节假日和亲朋好友互相“走动”,通过礼品来表达对节日的祝福。节日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已成为考验其作风的重要窗口,也是违纪违法行为高发多发的时间点,很容易让节日变成“劫”日。
不忘初心,别让“礼念”“滑坡”。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只有“送礼”才能表达心意,而礼品的价值才能衡量“祝福”的“真诚”。趁着“礼”节动“礼”念,借着“礼”宴促“礼”遇,与领导“拉关系”、“套近乎”乃至让领导“高抬贵手”。古语有云:“君子之交淡如水”,殊不知一声问候,一句祝福,一个关心,一份工作支持也是真心实意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员干部更应寻找初心、牢记初心、保持初心,让“人情”跳出“利益”的怪圈,回归情谊本真。
实干担当,别被“礼品”“绑架”。梁启超曾说过“凡是我受过他好处的⼈,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党员干部往往从收受礼金开始受到“礼品”绑架,逐渐丧失党性,迷失自我,目无党纪国法,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算好“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亲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囹圄、健康账—身心憔悴”,耐得住诱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修身律己,别让“礼风”“升温”。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领导干部要打消“礼尚往来”的念头,戒除“礼”送“宴”收之风,拒绝收受红包礼金,坚决反对“四风”等不良风气,让传统礼仪保持“原味”,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礼”节氛围。“礼尚往来”只是情谊,廉洁自律才是起点,礼节勿动“礼念”,廉洁过好“廉节”,勿让节日变成“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