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促己,锻造坚强党性 筑牢廉洁防线
发布时间:2024-05-23 17:55:00 来源: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作者:唐绍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明“纪”于心、亮“纪”于行,做到以“纪”促己,锻造坚强党性,筑牢廉洁防线。
明“纪”于心,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提升自身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学习《条例》是每个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最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进行了充实完善,明确了纪律底线。坚持仔细研读、认真琢磨,准确把握住“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亮“纪”于行,学以致用,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学习《条例》不仅要做到先学、沈学更要做到融入日常,将成果外化于行。明白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用权规范,通过党纪学习,深刻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用党章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党纪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