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三个定力”,筑牢纪律防线
发布时间:2024-06-27 14:35:08 来源: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作者:李艾芸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强调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一是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政治定力好比党员干部思想之“舵”。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前行道路上,要不为噪声所扰、不为暗流所动,就必须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力。政治定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需长期修炼。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坚定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要切实增强纪律定力。现实中,一些党员之所以走向违纪深渊,同不重视党规党纪学习、脑子里没有“紧箍咒”不无关联。一些落马官员在事后忏悔中往往提到,自己“学习习惯于走过场、搞形式,从未入脑入心,以致迷失方向”。增强纪律定力,务必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就“学”来说,必须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真正做到学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要切实增强抵腐定力。水不流则腐,官不廉则败。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始终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深刻把握“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自觉用党规党纪约束和规范用权行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办事上,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清醒认识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始终做到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远离“小圈子”、约束“小爱好”、警惕“小意思”,在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中积尺寸之功,锻“金刚不坏”之身。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之以恒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就能以严明纪律护航党风政风向善、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