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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开展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9 05:25:00    来源: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作者:温跃洲

   县人社局开展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工作

  近期,县人社局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农村户籍由每月672元调整为744元,城镇户籍由每月728元调整为806元,均同比增长10.71%,切实有力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

  一直以来,县人社局本着务实便民的服务原则,不断完善遗属补助审核制度,简化审核审批手续,按政策及时调整遗属补助标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坚持“遗属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证明—原单位核查—县人社局审批”的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审批的公开透明。二是认真走访核查。通过不定期的走访、信息咨询等方式,对遗属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已丧失发放条件的人员,及时停发补助费。 三是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确保享受待遇人员各项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截止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标准审批工作已全面完成,共为92家单位、989名遗属审核审批了新的遗属补助标准并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遗属人均生活困难补助为每月735.33元,较调整前每月人均增长约72元。

  

(责任编辑: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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