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人情往来”中的陷阱
发布时间:2023-12-10 18:54:40 来源:三台县郪江镇 浏览量: 作者:冯涛
从许贪腐案例可以看出,许多党员干部年轻时勤奋上进,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转变为领导干部。但是,职务不断提升了却迈不过“人情关”,最终步入犯罪的深渊,其教训不能不令人警醒。
人情世故,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人都是有感情的,父母、师生、朋友、战友等,都是人情关系中的重要部分。但是,讲人情又是有原则的,哪些事情该讲人情,哪些事情不该讲人情,其界限就是“人情关”。只有树立正确的“人情观”,才能过好“人情关”。如果为人情所困,处理不好公和私、情与法的关系,必定会在违纪违法的路子上越走越远。
关于人情,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说:“然情有公私之别、有正邪之分。情而公,情而正,则至贤也。情而私,情而邪,则禽兽矣。可不警惧乎!”意思是说,人情是有公私之别、正邪之分的,正确的选择应当是:公交以公交论,私交以私交论,真正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不为私情所惑。无疑,此言可谓精辟独到,发人警醒,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细细品味和深思。
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只有行得端、走得正,才能行得稳、走得远。
政治立场坚定,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把好“人情关”,就必须时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划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的界限,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不碰违纪违法的红线,以实际行动塑造健康和谐的人情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受人情往来的困扰,才能回归人情最初的本意,才能真正树立起一个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才可以做一名优秀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