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1 03:25:00 来源:盐亭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云溪司法所
劳动纠纷引恩怨 人民调解把言欢
——盐亭县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17年3月29日,在盐亭县司法局云溪司法所和盐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多方位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感言:“非常感谢你们,是你们的细心工作和耐心调解让我们化解了矛盾。”
当事人何某和卢某分别于2016年6月19日、2016年9月1日与四川金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派遣二人到盐亭县富驿镇初级中学担任校保安一职。后因何某、卢某在工作中时常与校方发生各种摩擦,经双方协商后,何某、卢某自愿辞去校保安的工作。但就劳务派遣期间相关费用因无法达成一致而发生纠纷,双方遂向盐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在仲裁前,双方当事人提出希望先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于是,盐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云溪司法所进行沟通,达成共同调解该起纠纷的决定。
云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纠纷的来龙去脉后,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仲裁庭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法制政策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比相关法律法规,最后使双方心服口服,同意人民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当场起草了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握手言欢。
(责任编辑: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