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1 05:44:00 来源:盐亭县司法局 浏览量: 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股林珂如
盐亭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会
为了贯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的意见(试行)》(川检会〔2017〕5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盐亭县司法局于2017年4月19日召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议。
会上,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黄海燕同志主持学习了川检会〔2017〕5号文件内容,同时希望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社区服刑人员。赵锟副局长就如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讲了十方面意见,最后赵局长对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强调两点:一是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和业务素养;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痕迹化、法制化水平。
(责任编辑: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