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行政审批局切实提高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批效率
发布时间:2022-02-23 11:27:45 来源:蓬安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作者:田伟
今年来,蓬安县行政审批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民〔2019〕31号)及市人防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建设审批“一窗受理”程序及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在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结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时,审批部门根据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公开的防空地下室相关内容标注,及时出具审批办理意见并推送至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切实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