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月29日骆市小学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侯毅同志主持。
本次法治教育讲座由我校聘请的法律顾问杨帆女士(营山县品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授课。杨律师用简明易懂的语言,结合鲜明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普及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权利规定,讲解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以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等规定内容。
整个过程中孩子们仔细聆听,一行行笔记充满着对知识的渴求,一双双目光充满着对法律的敬畏。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郭立权同志对本次活动做了总结发言:本次法治教育讲座为关心爱护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了骆小学子的法律意识,激发了全体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希望全体骆小学子克服不良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三观”,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争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