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18:59:40 来源: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在国家宪法日这个重要的日子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强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营山县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在县绥山广场进行集中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营山人民的宪法素养、法律意识和学法态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运用法律法规最为频繁、工作效率效果与人民法律素养最为关系密切的执法部门,对此次宣传活动积极响应、深度参与,派出政策法规股到场参与法治宣传,宣传宪法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涉及本单位执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借助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这一契机大力弘扬国家宪法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有力推进法治营山共建共享。
后续,我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同时加强自身依法执法水平建设,维护宪法尊严,严守法律底线,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上充分体现城管担当,贡献城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