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行政审批局:“三办”助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换发
发布时间:2024-01-29 19:09:33 来源:营山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作者:马欣磊
一是资料提交“就近办”。将资料收集权限下放到乡镇,由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各申请换证群众将申请资料提交至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资料及布点合规性进行初审。目前,已对全县29个便民服务中心授权,权限下放推动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
二是首问负责“跟踪办”。针对本次集中换发,群众提交申请资料后,由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承担引导、解答、转交、督办责任。同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将办理事项的法定条件、申请材料、法定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一次性告知群众。目前全县已接待300余户零售户。
三是统一审批“一表办”。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原需经多个部门线下流转才能完成审批,给办理许可的市场主体带来不便。现推行“一表审批”,统一服务,只需在申请时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次资料,审批资料单位内部流转,极大地精简流程,大幅缩短办证时限,流转部门由原来的3个精简到1个部门,精简率66.7%,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