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30 11:13:00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作者:通讯员
按照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统一安排部署,11月11日至11月22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强化行动第四组按照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对相关污染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强宣传
在检查过程中向该公司的环保负责人发放了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汇编》,宣讲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让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熟手带新手,加强培训
通过熟手带新手的“传、帮、带”,大家的现场检查能力、“双随机”系统使用水平、现场勘验的制作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对于环境监察执法系统整体能力的提高有一定促进作用。
积极面对问题,持续监管通过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台账记录不够规范以及少数企业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偏低、对企业的各类污染物还没有认知到位等问题,需要辖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发力,对相关污染源加强监管。
11日至22日,第四组按时完成了交办的信访投诉处理1起,企业执法检查24家,其中进行废水监测的5家,废气监测的4家,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将依程序进行处理。
通过监测与监察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进一步督促排污企业,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