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7 10:47:00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浏览量: 作者:唐 帆
2019年,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推进扶贫资金监管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全县纳入考核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2729.83万元,支出12286.01万元,拨付率96.51%,超任务完成省上的考核要求。
一是精准实施项目,保障脱贫成效。项目安排坚持与年度脱贫攻坚成效挂钩,描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兼顾贫困人口较多的重点非贫困村安排实施项目。全年投入道路建设资金5954.24万元,修改社道公路141千米,投入水利设施建设资金646.8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更加便利;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246.28万元,大力发展青花椒、中药材、优质柑桔等特色产业,同时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61.22万元、扶贫小额信贷保险202.73万元,鼓励贫困户借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种养殖业,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投入安全饮水资金200万元,新打机井550余口,保证了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投入卫生室建设资金269.3万元,新建、改建贫困村卫生室19座,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了保障。
二是强化动态监控,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由“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并纳入股室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国库股牵头,预算股、信息中心、农业股等相关业务股室协同配合,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衔接联动。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组织国库、农业等相关股室赴省厅培训,系统学习操作,钻研“操作手册”,演练业务流程;建立了局内部业务QQ群和微信群,加强业务交流和股室“会诊”,及时解决操作问题。及时录入有效监控。股室落实专人负责录入上级下达和本级确认的扶贫资金,并根据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如实关联支出数据,倒逼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年,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的的扶贫资金分配率为100%,支付应接尽接率90.59%,预警信息处置率100%,有效解决资金“趴账”“挪窝”闲置滞留等问题。
三是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及时支付。2019年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18300万元,支出17549.7万元,支出比例95.9%。落实国库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股室业务,预算股和业务股室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编制和分配下达管理,区分归类专项库款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并单独标识;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时,严格选择资金类别、录入用款计划,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补齐短板。年初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实施方案》(蓬财发〔2019〕5号),将扶贫资金检查作为工作重点,着重检查扶贫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并会同县纪委对赤城镇、槐花镇(原槐花乡)、鸣凤镇、文井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乡镇存在入账资料不齐、政策宣传不到位、公示公告流于形式、资金支出不及时、资金支付不规范等7个问题,涉及金额661.35万元。同时,向相关乡镇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乡镇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