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9 13:10:00 来源:蓬溪县明月镇 浏览量: 作者:王 瑞 林 敏
4月2日,站在蓬溪县明月镇新市村的观景平台放眼望去,位于农环线两旁的山坡上土地平整,一条条机耕道延伸到山坡最顶端。谁能想到,不久前这里还是荒草丛生的撂荒地。
撂荒地焕发生机的“龙门阵”还得从明月镇推出的“四耕”模式说起。
2020年,明月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撂荒地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分析撂荒性质和原因,推出寄耕、代耕、扩耕、转耕四种治理模式。截至目前,“四耕”模式已成功“唤醒”2400亩撂荒地,过去的“沉睡资源”变成如今的“活力资产”。
集体业主当起荒地“守望者”
对外出务工达780人的白庙村来说,“集体寄耕”解决了劳动力大量外出后土地无人耕种问题。“寄存”到村集体的土地前3年免租,从第4年开始,村民可以以土地入股或现金认领方式参与土地经营。
“寄耕模式解决了散片化的撂荒地,也壮大了集体经济。但对于班子相对薄弱的村庄,撂荒地整治还得依赖业主。”明月镇党委书记胡大为认为。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深广村找来专业合作社对撂荒地进行“代耕”。
“20多天前,这里长满了两米多高的杂草,现在已全部种下了大豆。”指着坡上整理出来的200亩撂荒地,大地农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敬鹏程感叹,一亩撂荒地的整理成本在600-800元,普通业主与村民难以承受。
“土地整理成本太高吓走了投资者,也吓退了想要重返土地的村民。”胡大为告诉记者,“业主代耕”做到了两个“无偿”——业主无偿拓荒修建基础设施,村民随时无偿使用土地。3年内,村民以免租金形式将土地交给合作社使用,期间也可按照年度递减方式在缴纳土地复耕金后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业主。不流转的村民将从第4年开始从合作社收取土地流转费。
“代耕”土地用于流转,为产业发展打下了基础。随着1100亩撂荒地在“代耕”后逐渐露出“真容”,一些业主纷纷上门打听流转事宜。
阳光下,白庙村一组的70亩甜玉米苗长势喜人。这得益于白庙村1月以来的拓荒行动。
“李主任,我家那5亩地就交给村集体了。”1月底,远在新疆的熊光武给村主任李庭打来电话,希望将一家四口的土地“寄存”到村集体。自从1999年外出务工,熊光武家的土地就成了村里最早的撂荒地。
和熊光武一样,在1月21日村里召开的返乡农民工座谈会上,11户村民主动将撂荒土地交给村集体打理。根据他们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这些土地将由村集体统一拓荒、统一耕作、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截至目前,全村80户村民共“寄存”撂荒地500余亩。
荒地重生产业之路越走越宽
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遂宁红薯”品牌打造工作,编制《“遂宁红薯”产业发展五年规划》,集中打造“52+x”系列红薯产品。正是这一举措,让遂宁地黄薯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李家强坚定了扩大富硒金薯产业的信心。
2014年,遂宁地黄薯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来到西林村建设富硒产业园,种植富硒金薯。金薯销量逐年攀升,联合社却不愿意再扩大规模。开荒难度大、成本高是阻碍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为解除企业顾虑,明月镇党委政府结合市、县提出的“遂宁红薯”品牌战略,向联合社提出“扩耕”模式。这种模式由原业主对已流转土地周边的撂荒地进行扩耕,农户以3年免租形式将地交由业主使用,从第4年起,大户业主逐步参照市场行情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
模式选定后,联合社对基地周围的200亩撂荒地进行了复耕,年内计划扩耕400亩。
和以往的土地流转不同,产业转耕由村民与各村集体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将土地交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与承包土地的业主签订流转合同,按照一年的土地流转费用收取保证金。通过这种模式,今年以来,明月镇新流转土地800余亩,用于发展魔芋、金薯、柑橘、莲藕、中草药等产业。
“这种模式减少了前期工作,能让产业尽快落地。”四川宏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银萍说。今年,陈银萍在新市村流转土地70亩种植魔芋。
在明月镇,“唤醒”撂荒地的工作还在继续。从过去的“烫手”到如今的“抢手”,分类施策的治理模式让各种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找到了集约化、高效化的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