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7 17:17:00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浏览量: 作者:杜 彦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按照“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大格局要求,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助力审结案件执行。
一是强化执行救助资金保障。每年将执行救助资金2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为救助特困当事人,化解执行难案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平台建设资金保障。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县财政局积极筹集资金,安排资金63万元支持县法院建立大型LED执行宣传平台。
三是支持法院设立执行悬赏金。设立执行悬赏金,支持县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通过市、县各级媒体向社会各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让被执行人无所遁形。截至目前,县法院通过悬赏制度成功结案1件,结案标的3万元,县财政据实解决执行案件线索举报悬赏金0.7万元。
四是强化执行救助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执行救助资金审核发放标准,管好、用好救助资金,确保不发生违规救助等情况,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
2019年,县财政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