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9 05:02:00 来源:盐亭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作者:唐 欢
打击忤逆不孝,营造幸福夕阳红
近日,一份陕西旬阳县《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引发舆论关注。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旬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发布通告,称“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将重点整治六种忤逆不孝违法行为。(新浪新闻)
通告称,将对6种情形打击整治,包括“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隐瞒家庭实际状况,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纠纷不断”等情形。
百善孝为先,虽然孝敬老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在坊间,不孝敬、善待老人、甚至一边“啃老”还一边“虐老”的不孝子女依然大有人在。由于受某些传统旧观念的影响,子女对老人的忤逆乃至不孝行为,往往会被认为是“家丑”,一方面被虐老人不愿求助法律“惊官动府”,另一方面更助长某些不孝子女的有恃无恐。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击忤逆不孝是“依法护孝”,有利于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值得肯定。
很显然,陕西旬阳县政法委发布这项通告,是要在法律上对六种忤逆不孝行为“动真格”了,既要让某些不孝子女感受到法定义务不是“家务事”,对保障老人权利的各项法律法规产生敬畏,无疑也是在全国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县级政法委。应当说既体现出对老人权利的尊重,也是站在法律角度对当地某些不孝子女发出了司法宣言,其威慑意义远大于通告自身。
人籍由父母来到世界,因父母养育而成长,父母的生育养育之恩,是人类最深沉的情感之一,如何对待父母,是人性最直接的表现。许多地方都把与父母关系作为评价干部道德的重要标尺,并非没有道理。
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跟老人发生日常争执或许只是不孝,但若该赡养不赡养还对其侮辱虐待遗弃,那就越过法律底线,也该被依法打击。因此,姑且不论旬阳县认定的六种忤逆不孝是否还有商榷的空间,也不论其他地方是否应该借鉴旬阳县的做法,总之,通过法律来惩治不孝行为和维护孝道的价值,这个大方向是对的。
(责任编辑:杨怡宁)